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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须知

发布时间:2008-04-15 00:00 访问量:

一、审核手续:
    1、查验、核实邀请函或出国(境)任务通知书(或征求意见函)。
    2、填写审批表(我市制定)。不同人员填写不同的审批表(具体见《景办发[2004]56号文》)。
    3、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4、市外侨办审核意见。
    5、报市委领导或市政府领导审批。
    6、填写《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报省外侨办审批(核),地(厅)级领导还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二、因公出国(境)申办指南:
    1、自组团所需材料
     出访国家或地区的邀请函(复印件)和译文。
     我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
     县处级以下填二份;市级领导填三份并附主管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请示三份。
     出访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副处级以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三张。
     团组中如有非本系统人员,应有该人员主管部门同意函。
     照片8张。
     自办签证表三份。
     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规定交纳办理费用。
     2、参加省团组
     组团部门的征求意见函
     我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出访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副处级以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三份
     同意函
     因公出入境工作专管员手册或专管员手册复印件
     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规定交纳办理费用
     3、双跨团组
     ⑴第一次办理报名所需材料
     中央部委或外省市征求意见函
     我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同意函,市级领导附主管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请示三份。
     ⑵第二次办理报批所需材料
     《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县处级以下填二份,市级填三份。
     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境)任务批件(附人员名单)。
     出访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副处级以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三份。
     照片6张。
     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规定交纳办理费用。
     4、照片要求
     护照照片:正面免冠、平光纸、小二寸(48mm×33mm)、白底彩照。
     签证照片:美国:50mm×50mm  
               英国:35mm×45mm  
               日本:35mm×45mm  
               俄罗斯:1寸平光彩照
      其他国家与护照照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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