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手续:
1、查验、核实邀请函或出国(境)任务通知书(或征求意见函)。
2、填写审批表(我市制定)。不同人员填写不同的审批表(具体见《景办发[2004]56号文》)。
3、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4、市外侨办审核意见。
5、报市委领导或市政府领导审批。
6、填写《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报省外侨办审批(核),地(厅)级领导还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二、因公出国(境)申办指南:
1、自组团所需材料
出访国家或地区的邀请函(复印件)和译文。
我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
县处级以下填二份;市级领导填三份并附主管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请示三份。
出访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副处级以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三张。
团组中如有非本系统人员,应有该人员主管部门同意函。
照片8张。
自办签证表三份。
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规定交纳办理费用。
2、参加省团组
组团部门的征求意见函
我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出访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副处级以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三份
同意函
因公出入境工作专管员手册或专管员手册复印件
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规定交纳办理费用
3、双跨团组
⑴第一次办理报名所需材料
中央部委或外省市征求意见函
我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同意函,市级领导附主管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请示三份。
⑵第二次办理报批所需材料
《江西省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审批表》,县处级以下填二份,市级填三份。
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境)任务批件(附人员名单)。
出访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副处级以下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三份。
照片6张。
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规定交纳办理费用。
4、照片要求
护照照片:正面免冠、平光纸、小二寸(48mm×33mm)、白底彩照。
签证照片:美国:50mm×50mm
英国:35mm×45mm
日本:35mm×45mm
俄罗斯:1寸平光彩照
其他国家与护照照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