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内容 |
相应职权行使依据 |
责任主体 |
|||
责任领导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
1 |
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事项,负责做好同国外友城的交流工作;实施通过友城渠道同国外建立友城关系;接待或协同接待来访外国团组和重要来访外宾。负责常驻外国人的管理工作。做好护照的收缴。安排协调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市领导的对外函电翻译工作。 |
景府办发【2010】27号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澳门回归后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澳门所持证件及因公赴澳门审批办法等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 |
余乐明 |
李飚 |
外事科 |
冯志红 |
2 |
负责机关文秘、人事、文电、档案、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工作、文电处理、办公室自动化、来访工作;管理退休人员档案、计划生育和其它事务工作。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府办发[2010]27号) |
余乐明 |
涂中勇 |
秘书科 |
游世群 |
3 |
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固定资产、职工福利。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府办发[2010]27号) |
余乐明 |
汪建军 |
秘书科 |
黄佳文 |
4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府办[201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西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余乐明 |
郑铁 |
侨务科 |
陈烨 |
5 |
负责港澳同胞来市定居的审核报批和安置工作;指导本市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港澳同胞在景眷属的有关工作。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府办[201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西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余乐明 |
郑铁 |
侨务科 |
陈烨 |
6 |
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捐赠、捐建工作;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府办[201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西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余乐明 |
郑铁 |
侨务科 |
陈烨 |
7 |
负责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重点人物和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外国记者。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府办[201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西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余乐明 |
郑铁 |
侨务科 |
陈烨 |
8 |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府办[2010]27号) |
余乐明 |
郑铁 |
侨务科 |
陈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