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德镇市委办公室文件
景办发[2004]5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市礼宾工作的意见
(2004年11月18日)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根据外交部礼宾司对地方礼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我省礼宾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02]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简化我市礼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外宾来访的迎送、陪同、会见和宴请
1.具体操作原则
外宾身份 |
迎 送 |
陪同活动 |
会见宴请 |
陪同会见宴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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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和 政府首脑 |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市 长 |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
国家副元首、政府副总理(或相当级别 官员) |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市政府秘书长 或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主任 或副主任 |
市长或 副市长 |
市政府秘书长或 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
相当国家元首级的党宾 |
市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市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市委书记 |
市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
相当国家副元首级的党宾 |
市委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委书记或副书记 |
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
相当于 政府首脑 |
参照上述原则安排 | |||||
议会议长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市外侨办 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主任 | ||
议会副议长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 市外侨办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
政治局委员或书记处书记 |
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 副主任 |
市委 副书记 |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
中央委员、中央部长或省委书记 |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 副主任 |
市委常委 |
市委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副主任 | ||
外国政府正、副外交部长 |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市长或副市长 |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
其他各部正、 副部长 |
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外侨办副主任 |
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外侨办 副主任 |
市政府秘书长(必要时可请副市长) |
市外侨办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 | ||
友好市町的市长、町长,以及对双方合作关系有重大影响的友好人士 |
市政府副秘书长或市外侨办主任、市对外友协负责人 |
市政府副秘书长或市外侨办主任、市对外友协负责人 |
市长或副市长 |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市对外友协负责人 | ||
友好市町的议会议长或副议长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
各国驻华大使或总领事因公来访 |
市外侨办副主任 |
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副市长,如果对方请求拜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可视情况由市长会见并宴请 |
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
2.有关事项
由市其他部门安排的市级领导会见宴请外宾活动,市外侨办领导酌情参加,有关礼宾工作仍由市外侨办安排。
重要侨领来访,由市外侨办副主任迎送和陪同活动,会见宴请市领导酌情安排。
二、宴请次数、规模、时间、标准
1.安排宴请应根据礼宾和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一批外宾来访只宴请一次。
2.严格控制我方参加宴请的人数。比较大的宴请,应掌握客二主一的比例;小型宴请,外宾仅二三人时,应控制在客一主二的比例以内。
3.宴请时的菜肴应少而精,费用标准为每次每人60元(酒水除外)。
4.宴会时间一般按1小时掌握。
三、赠送和收受礼品
1.一般团组来访,我方一般不主动赠送礼品。如对方赠送,我方可酌情回赠。
2.国宾、党宾等高规格代表团来访时,原则上由我方出面会见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向国(党)宾本人和夫人赠送适当纪念品。纪念品应体现地方特色。
3.所收礼品,属贵重物品和科技资料应交公处理。按规定,价值200元以下小纪念品归个人所有,200元以上的礼品应按规定上缴,个别不宜保管的礼品可折款卖给个人,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四、市级领导出访
(一)市级领导出访的前期联络和准备
1.由市外侨办承办的市级领导出访,所有准备工作由市外侨办办理。
2.由市有关部门承办的市级领导出访,市外侨办负责报省外侨办审核,其他工作由承办部门办理。
3.由于报省审批及办理签证手续等均有一定的工作日期限,所以至少应提前1个月开始办理相关手续(赴美国应提前45天)。
(二)市级领导出访的陪同
1.由市外侨办承办的市级领导出访,在征求市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由市外侨办根据出访领导的级别,安排市外侨办相应领导陪同。
2.由市其他部门请市领导率团的出访团组,原则上由承办部门领导陪同。
3.市级领导出访送迎工作本着从简原则,统一归口市外侨办管理。由市外侨办及市承办部门于出访前一周和返景前3天做出送迎安排。
五、请市领导参加涉外活动的报批程序
1.凡需请市领导出席的外事活动,由承办部门、单位根据来访团组的性质或来访人士情况,提前5天向市外侨办报送接待计划方案,由市外侨办提出审核意见后,填写《拟请市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报批表》(见附表),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
2.方案一经批准,市外侨办协助承办单位认真做好接待的各项工作。如需市领导正式对外讲话,由承办单位代拟讲话稿送市领导审定。
3.各部门、单位不得通过个人渠道或直接向市领导本人提出参加会见、宴请等涉外活动的要求。
六、市级领导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
(一)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
1.由市外侨办通知景德镇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新闻单位接通知后,自行前往活动地点。
3.由市外侨办提供外事活动的有关背景材料。
(二)市级领导出访的新闻报道
1.正市级领导出访,景德镇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对送迎各报道一次。
2.副市级领导出访,景德镇日报、市广播电视台报道一次。
3.以上报道由市外侨办提供背景材料,各新闻单位接市外侨办通知后自行前往送迎地点。
附表:拟请市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报批表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年 月 日第 号
代表团(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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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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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来 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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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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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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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离(活动举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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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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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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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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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提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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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 |
活动内容 |
日期(星期) |
时 间 |
地 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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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陪同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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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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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科意见 |
签 发 |
盖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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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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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98-8210973 |
传真 |
0798-8229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