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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市礼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7-09-15 00:00 访问量:

中共景德镇市委办公室文件

景办发[2004]55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简化我市礼宾工作的意见
(2004年11月18日)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根据外交部礼宾司对地方礼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我省礼宾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02]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简化我市礼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外宾来访的迎送、陪同、会见和宴请
    1.具体操作原则

外宾身份

   

陪同活动

会见宴请

陪同会见宴请

国家元首和

政府首脑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国家副元首、政府副总理(或相当级别

官员)

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市政府秘书长

或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主任

或副主任

市长或

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或

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相当国家元首级的党宾

市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市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相当国家副元首级的党宾

市委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委书记或副书记

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相当于

政府首脑

参照上述原则安排

议会议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副主任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市外侨办

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主任

议会副议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秘书长、

市外侨办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政治局委员或书记处书记

市委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

副主任

市委

副书记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中央委员、中央部长或省委书记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委副秘书长、市外侨办

副主任

市委常委

 市委副秘书长、

市外侨办副主任

外国政府正、副外交部长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市长或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其他各部正、

副部长

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外侨办副主任

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外侨办

副主任

市政府秘书长(必要时可请副市长)

市外侨办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

友好市町的市长、町长,以及对双方合作关系有重大影响的友好人士

市政府副秘书长或市外侨办主任、市对外友协负责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或市外侨办主任、市对外友协负责人

市长或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市对外友协负责人

友好市町的议会议长或副议长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各国驻华大使或总领事因公来访

市外侨办副主任

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副市长,如果对方请求拜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可视情况由市长会见并宴请

市外侨办主任或副主任

   2.有关事项
由市其他部门安排的市级领导会见宴请外宾活动,市外侨办领导酌情参加,有关礼宾工作仍由市外侨办安排。
重要侨领来访,由市外侨办副主任迎送和陪同活动,会见宴请市领导酌情安排。

    二、宴请次数、规模、时间、标准
    1.安排宴请应根据礼宾和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一批外宾来访只宴请一次。
    2.严格控制我方参加宴请的人数。比较大的宴请,应掌握客二主一的比例;小型宴请,外宾仅二三人时,应控制在客一主二的比例以内。
    3.宴请时的菜肴应少而精,费用标准为每次每人60元(酒水除外)。
    4.宴会时间一般按1小时掌握。

    三、赠送和收受礼品
    1.一般团组来访,我方一般不主动赠送礼品。如对方赠送,我方可酌情回赠。
    2.国宾、党宾等高规格代表团来访时,原则上由我方出面会见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向国(党)宾本人和夫人赠送适当纪念品。纪念品应体现地方特色。
    3.所收礼品,属贵重物品和科技资料应交公处理。按规定,价值200元以下小纪念品归个人所有,200元以上的礼品应按规定上缴,个别不宜保管的礼品可折款卖给个人,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四、市级领导出访
    (一)市级领导出访的前期联络和准备
    1.由市外侨办承办的市级领导出访,所有准备工作由市外侨办办理。
    2.由市有关部门承办的市级领导出访,市外侨办负责报省外侨办审核,其他工作由承办部门办理。
    3.由于报省审批及办理签证手续等均有一定的工作日期限,所以至少应提前1个月开始办理相关手续(赴美国应提前45天)。
    (二)市级领导出访的陪同
    1.由市外侨办承办的市级领导出访,在征求市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由市外侨办根据出访领导的级别,安排市外侨办相应领导陪同。
    2.由市其他部门请市领导率团的出访团组,原则上由承办部门领导陪同。
    3.市级领导出访送迎工作本着从简原则,统一归口市外侨办管理。由市外侨办及市承办部门于出访前一周和返景前3天做出送迎安排。

    五、请市领导参加涉外活动的报批程序
    1.凡需请市领导出席的外事活动,由承办部门、单位根据来访团组的性质或来访人士情况,提前5天向市外侨办报送接待计划方案,由市外侨办提出审核意见后,填写《拟请市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报批表》(见附表),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
    2.方案一经批准,市外侨办协助承办单位认真做好接待的各项工作。如需市领导正式对外讲话,由承办单位代拟讲话稿送市领导审定。
    3.各部门、单位不得通过个人渠道或直接向市领导本人提出参加会见、宴请等涉外活动的要求。

    六、市级领导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
    (一)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
    1.由市外侨办通知景德镇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新闻单位接通知后,自行前往活动地点。
    3.由市外侨办提供外事活动的有关背景材料。
    (二)市级领导出访的新闻报道
    1.正市级领导出访,景德镇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对送迎各报道一次。
    2.副市级领导出访,景德镇日报、市广播电视台报道一次。
    3.以上报道由市外侨办提供背景材料,各新闻单位接市外侨办通知后自行前往送迎地点。

    附表:拟请市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报批表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年  月  日第  号

团(活动)名称

 

人数

 

         

 

职务

 

               

 

抵离(活动举办)日期

 

接待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日期(星期)

 

  

 

 

 

 

 

 

 

 

 

 

 

新闻报道

 

外事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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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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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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